厦门市软件供应链安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开放课题管理条例
本平台致力于计算机科学理论以及软件供应链安全新方法、新技术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对国内外研究人员开放。为促进学术和人员的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特设立开放课题基金,以支持国内外同行来本平台开展研究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 平台根据运作经费定期提出开放课题指南,提交平台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对外发布。国内外从事计算机科学理论以软件评测新方法和技术基础研究的同行均可根据课题指南提出申请。
2. 申请人须填写开放课题基金申请表(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以后,按照指定日期前寄回本平台。
3. 平台可根据课题申请的情况,请两位学术委员会委员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
4. 平台将通过预审的申请材料送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和资助优先排序,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的项目,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5. 项目申请获准后,由项目承担者填写项目计划任务书,确定研究方案、工作进度、预期科研成果,并在平台立项开题。获得平台开放课题资助的负责人与参与人员均以“客座人员”对待。
6. 课题经费只供围绕课题研究展开之用,与课题无关的费用一律不得报销。经多次规劝仍违反规定者,平台有权中断经费拨款,直至终止课题,停止对课题的资助,追回不按规定报销的费用,并收回所剩经费,且将课题被终止者记录备案。
7. 在平台开放基金支持下完成的论文、系统用户指南等,应首先作为平台技术报告印发,然后投交刊物、会议公开发表。
8. 客座人员在本平台开放课题基金支持下完成的科研成果,由本平台与其所在单位共享;论文需标署本平台全名,发表论文或申报成果时,需要注明“由厦门市软件供应链安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开放课题资助” (The project was supported by Open Fund of Xiamen Software Supply Chain Security Public Technology Service Platform )字样,项目编号3502Z20231042。
9. 平台每年根据财力情况制定资助和奖励办法,对于开放课题的获奖成果和发表的论文,按级别给予奖励。
10. 课题结题时由项目承担者填写《开放课题结题报告》,列出发表的技术报告论文、鉴定或获奖的成果、应用证明等,并提供论文的抽印本(或复印件)、成果简介、鉴定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应用证明原件,交给平台存档。
11. 对于进展不良或不按平台有关规定执行的开放课题,经平台主任批准,可中断或取消其经费的使用。对完成好的项目,经平台主任批准,视情况增加资助强度。
